莱芜市酒水销售合同
供方:
需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标签:
莱芜市酒水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商场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及互优惠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供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送货:
1、乙方需提前两天向甲方订货(特殊情况除外)
2、甲方根据乙方商品订单及时准确的把货送到乙方库房;非人力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终止对乙方的发货;否则视甲方违约。
3、甲方产品送达后,在乙方保管销售期间发生的损坏,失窃等由乙方负责。
二、签收:
乙方库房在收到甲方所送商品时,包装进行验收,无误后在甲方的送发货单上签字;乙方收货人指定上述代表人签字有效。
三、结款方式:
月结
甲乙双方每月依据
1、甲方的送货单和乙方的入库单,每月6号核对单据,10号之前结清货款。
2、如果乙方在一个月之内未按要求甲方供货,乙方需在月底之前结清甲方账款。
3、乙方依照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货款,乙方应依据甲方结款人所持有的甲方送货/入库单为货证,方可结账。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规定的签收人、承包人、经营人、经营范围、地址及其它重大企业注册事项更改均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就合同内容及时进行协商调整,如一方未尽以上通知义务,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停止销售甲方产品,无故拖欠甲方货款;与甲方合作期间销售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结清甲方的货物货款。
3、如果乙方在经营的途中,有停业(因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除外)在甲方合同未满一年,乙方应按月百分比退还甲方的广告费用。
甲方保证提供的洋酒产品全部为上级公司的正规品牌并提供酒水相关合法经营的文件,如因甲方所供的酒水被工商/酒管等执法部门认定为假酒而受到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终止合同。
5、甲方保证供给乙方酒水的价格是同类产品/娱乐行业最低价。
6、乙方保证甲方拥有洋酒销售并由甲方提供场内洋酒。
7、乙方应保证对甲方的洋酒每月完成最低销量箱。
8、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尽力争取厂家的广告支持,不定期提供节日活动支持(如圣诞/春节/情人节)。
9、甲方业务员在乙方借款,借货/签单与甲方无关,如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概不负责。
五、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方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辖地方的人民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六、合同日期: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莱芜市酒水销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合作,确保双方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酒水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酒水。
二、质量标准
2.1所供酒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三证(合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且应满足甲方需求。
2.2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缴纳给甲方产品质量保证金元整,如协议终止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结算方式
3.1货款每两个月核算一次。具体结算方式为:从供货第二个月起,每月25号之前核对当月账目并支付上月货款。
3.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费用。
四、乙方义务
4.1乙方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经查实系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应以正品售价三倍的差价补偿甲方;如果出现产品缺陷问题,乙方在能力内先期解决问题,解决不成尽快与厂家协调,让甲方或客人满意。若乙方提供的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4.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订单后24小时内把货送到,应甲方要求将酒水送至指定仓库,排放整齐。
4.3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开瓶费、刮刮卡等原厂提供的'优惠。
4.4乙方需派一名驻店促销人员带领甲方服务员,配合酒店酒水销售。促销人员应服从酒店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在24小时内换人。促销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该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其发生的任何问题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5产品降价或涨价,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通知价格不属实,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6供应期间乙方应保证所经营的酒水种类齐全,库存充足,保证质量。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4.7若乙方无法满足供应甲方所需酒水的情况下,可由甲方自行采购所需酒水。
五、甲方义务
5.1甲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5.2甲方对过期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调换,2年保质期的产品,提前1年调换,1年保质期的提前6个月调换,半年保质期的提前2个月调换,3个月保质期的提前1个月调换。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次(含一次)以上,乙方应向其承担违约金伍万元,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2若乙方所供酒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益,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相关部门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对差额部分仍应继续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3甲方逾期付款一日,应承担逾期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7.1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前,甲方因经营需要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书面乙方,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未作出书面答复视为同意续约。
7.2因其他原因解除协议的,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对合同进行清算。
八、其他
8.1本协议自签订之起生效。合作期间,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8.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莱芜市酒水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六盘水市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保证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六盘水地区(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县特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____(大写:____¥)元的货。
1、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8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20%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