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小区公共道路的车位的停车费归谁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 ,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 、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 、如果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到每个业主,即业主所付的房价中实际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但应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停车场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 到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三、最新小区停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现如今我国已经开放住宅小区停车价格。此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一般都有指导价。该通知一出台,改变了曾经小区停车费由指导定价的模式,从而引发全国各地停车费暴涨的闹剧。面对物业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涨停车费,小区业主该如何维权 ? 有业主认为应该找物价局。物价局肯定答复这属于价格放开范围了,所以不再受理。还有业主认为应该找房管局,房管局一般答复这属于经营定价行为,请找物价局。或许有业主还能找到交通局,管停车的委办会说他们不管小区停车。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 道路交通安全 、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要及时调整。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一)昌晖路以南、隆泰路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位于昌晖路以南,隆泰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9510平方米(14.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7516平方米(11.3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二级加油加气站、充电站)。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二) 东南片区45号、东南片区46-1号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45号地块位于恒通路以南,仓库路以东,瑞昌东路以北,瑞园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1328平方米(167.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8580平方米(147.8亩)。46-1号地块位于恒通路以南,瑞园路以东,瑞昌东路以北,金瑞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742平方米(65.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0328平方米(60.5亩)。45-1号、46-1a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45-2号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18班幼儿园),46-1b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规划的幼儿园用地要单独控制,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由各属地(管委会)负责建设;二是幼儿园的建设要与周边新建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市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三)许昌市殡仪服务中心选址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位于天宝路以南,许禹公路以北,开泰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9814平方米(44.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5019平方米(37.5亩)。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殡葬用地)。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四)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天宝路以南,许禹公路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4277平方米(51.1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4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要高水平规划,打造园林式纪念园,加快破解当前存在的殡葬难题,持续提高城市品位;二是要注重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要加快项目建设,争取今年年底投入使用。(五)信通智慧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龙兴路以北,魏文路以西,南海街以南,竹林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2006平方米(93.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3252平方米(79.9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要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二是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六)许昌市业务技术用房及许昌市反恐处突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莲城大道以北,魏武大道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3856平方米(65.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7833平方米(56.8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1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设计单位要提升建筑立面色彩设计水平,注重与周边建筑色彩的协调统一。(七)德正湖境云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永昌东路以北,魏武大道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3266平方米(169.9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8446平方米(132.7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5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设计单位要提升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设计水平,注重与北侧已建小区的整体协调性。(八)湖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陈庄街以南,五一路以东,天顺街以北,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1987平方米(48.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7397平方米(41.1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九)金叶鹿鸣花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魏武大道以东,陈庄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68445平方米(252.7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48440平方米(222.7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4人,反对1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十)神火兴隆佳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阳光大道以北,飞天路以西,西外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6390.7平方米(114.6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2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十一)德星路110千伏变电站及电力线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线路从汉魏变出站向南,沿德星路与学院路之间绿化林带布置,进入新建德星路变电站,德星路变电站位于德星路以东,八一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296平方米(4.9亩)。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十二)杨庄西街(长春路—延安路)道路规划道路全长860米,规划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5-13-3.5(米),单幅路。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行道树要优先选择适宜本地的大冠树种,避免种植楸树等生长缓慢树种,打造更多方便群众的林荫路。(十三)许由路(西外环路—云天路)道路规划道路全长1718米,规划红线宽50米。断面形式为5-5-4-22-4-5-5(米),三幅路,南北各10米绿化带。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5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十四)福盛街(魏武大道—许州路)道路规划道路全长966米,规划红线宽40米。断面形式为4-32-4(米),单幅路,南侧10米绿化带。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市政设施的组合、人行通道、植草沟等设置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十五)五里岗路林荫式社会停车场规划该项目位于许繁路以东,五里岗路以西,瑞昌西路以北,昌和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877平方米(7.3亩),规划地上停车位71个,地下停车位85个。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14人,反对4人,弃权8人,会议未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项目规划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推进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建设项目。(十六)八一路东延和高速出入口改造工程规划该项目规划路线长度826米,规划收费站1处(1个ETC车道、1个混合车道)。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0人,弃权3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设计单位要进一步论证收费站位置的合理性,统筹考虑周边地块的交通组织,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十七)京港澳高速永兴东路出入口互通新建工程规划该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与永兴东路交叉处,互通形式为单喇叭互通。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该项目对打通区域路网、带动片区开发的重要意义。(十八)益民街(玉兰路—中原路)、樱花路(英才街—花都大道)、梧桐路(益民街—永昌东路)道路规划益民街(玉兰路—中原路)道路全长2830米,规划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5-13-3.5(米),单幅路,两侧各10米绿化带。樱花路(英才街—花都大道)道路全长1126米,规划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5-13-3.5(米),单幅路,两侧无绿化带。梧桐路(益民街—永昌东路)道路全长1242米,规划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5-13-3.5(米),单幅路,两侧无绿化带。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推进路网改造提升,打造居住小区周边高密度路网,有力消除交通出行等“城市病”。二是城市行道树原则上不要用楸树;考虑到法桐培育年限较长,作为行道树时,要选取树冠大、干高、干粗等高标准大苗,加速城市绿化进程。三是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原则上要先行实施,再进行周边土地出让。(十九)雪松路(永昌东路—新兴路)道路规划道路全长5242米,规划红线宽30米。断面形式为4-22-4(米),单幅路,两侧各10米绿化带。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26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二十)金竹街(玉兰路—中原路)道路规划道路全长2371米,规划红线宽50米。断面形式为4-5-3-11.5-3-11.5-3-5-4(米),三幅路,两侧各15米绿化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第2种观点: 一、地下停车场归属权是谁1、地下停车场归属权如下:(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2、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二、私人办理露天停车场的流程有哪些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 道路交通安全 、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要及时调整。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